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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證交所規定國內上市公司每三年應於境內至少舉辦一次法人說明會,自22日起特別針對中小型公司舉辦五場次之「法人說明會實務研討會」,由各公司互相分享經驗,學習與法人機構溝通之道。
  此次受到證交所邀請,將對各公司分享經驗談的上市公司包括:儒鴻(1476)、立積、致新、百和及南六,分別於台北、高雄及台中舉辦。
  證交所表示,受邀對象以中小型公司、且各區域的代表公司為主。只要公司代表能做心得分享即可,並未依獲利能力、法人持股等做特殊篩選,最主要取互相觀摩之效。
  證交所自2015年起規範國內上市公司每三年應於境內至少舉辦一次法人說明會,第一個三年的期限將在明年1月到期,根據證交所統計,800餘家上市公司中,還有三分之一的公司未舉辦,因而加強宣導。
  證交所表示,各上市公司舉辦法說法最重要的原則是要說明公司未來的營運展望,但對預測性資訊須特別謹慎處理。
  中小型公司在投資人關係的著墨向來不如大型公司,證交所強制與鼓勵並進的做法,即是希望讓投資人更了解中小型股,以增加中小型股活絡度。
  由於部分公司辦理法說會的經驗不足,證交所也提供提供101大樓1F資訊中心及9樓會議廳等場地,降低上市公司辦理法說會成本及增進辦理便利性,並提供以「WebPro3.0影音傳播網」即時影音服務,以強化與投資人間互動。
  本次研討會除說明「法說會相關規定」,以提醒上市公司法遵重點及應行注意事項外,另邀請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以「機構投資人對上市公司資訊揭露之觀點」進行專題演講,內容為機構投資人所關注資訊及期待資訊品質等面向。證交所表示,有意參加研討會者可自6日起在證交所網站報名。<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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